2016年8月10日 点击人次: 4257
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职责
第一条 根据国家就业方针、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,制定并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。
第二条 以就业为指导,以服务为宗旨,做好就业工作。
第三条 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及计划,负责学院就业工作的管理、组织、协调、服务、考核等职能。
第四条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报表的统计与上报,负责毕业生生源的统计、上报;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与上报;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与上报。
第五条 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就业创业、职业规划等方面指导、服务与咨询;组织和指导各(院)系学生社团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讲座、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创业大赛、就业创业成功事迹汇报会等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择业观。
第六条 负责每年制定就业市场的整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,积极开展市场调研,开阔就业市场,组织各种形式的招聘会。
第七条 负责学院就业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,及时准确在网上公布就业相关政策,收集、整理、审核、发布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,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;建立并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库和用人单位信息库,每年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开展调查与分析。
第八条 负责《毕业生推荐表》的制定和《就业协议书》的发放与签订,办理成绩单打印、体检、档案、户籍、《报到证》、顶岗实习与离校手续等。
第九条 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就业情况,组织开展各(院)系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。
第十条 开展就业工作研究,完成学院和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